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子備案后想改名字怎么改,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房子備案后想改名字怎么改
1、更改買受人(含減少或增加買受人)和更改房號需注銷合同登記備案,更改合同其它內容需申請變更合同登記備案。
2、凡需注銷或變更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者,應填寫申請表。申請表的注銷和變更原因由買受人填寫,雙方必須簽名蓋章。
3、申請表必須填寫完整,不得空缺。相關單位留存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時應寫明存檔份數。
4、填寫變更表應描述清楚合同條款變更后的內容,不必寫原內容。合同第22條變更時,必須將要刪除的合同帶齊,加蓋合同作廢章。
5、注銷和變更登記備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記的必須先撤銷抵押登記,注銷登記備案的合同必須攜帶撤銷抵押單原件和復印件。
6、注銷登記備案必須帶齊所有的合同,變更登記備案需帶一本合同;合同必須雙方簽名蓋章,否則一律不予辦理。
房產證可以改名字,攜帶相關材料到不動產登記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即可。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條,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買房簽合同的時候,可以在合同上面寫上幾個人的名字,表示大家共同支付這份房產,名字的多少并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產證時就會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只能是第一業主能夠擁有在房產證有名字的權利。
(一)準備相關證件
當大家需要去辦理房產證加名的事情時,大家一定要提前去了解清楚房產證加名時需要準備好的證件有哪些,通常情況下,這些證件是必須要準備的: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原則上肯定是需要辦證本人到場,不能委托他人辦理,但是具體怎么辦理還是要以各地方城市規定為準。
(二)各地收費不同
當大家在辦理房產證加名的時候,有一點是一定要清楚的,那就是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是需要大家支付一些費用的,但是不同的地區所需要費用不同,收費標準也不同,有打算辦理房產證加名的可以自己去房管部門問問,一般來說,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制圖費25元,也許款項有出入,以各城市相關部門收費現場為準。
(三)辦證約需要10個工作日
其實大家在辦理房產證加名的時候辦理的流程是很簡單的,當大家把辦理房產加名的資料以及需要的費用都準備好了之后,就這些東西都交給房管局,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再等待10個工作日以后,房主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