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是一個個人化的行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和動機。無論是追求好運、個人發展、信仰轉變還是婚姻變化,改名字都是一個富有意義和文化背景的行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16周歲改名字需要什么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_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姓名可以改,但是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理由必需充分。
1、名中字有歧義。中國的同音字很多,父母給小孩起名時,考慮不周全,到小孩讀書的年齡時,因姓名中文字有諧音,產生歧義,容易造成尷尬。這是向派出所改名的理由之一。
2、姓名帶有生僻字。生僻文字,難認,讀半邊或讀字的上下,容易造成笑話;雖然_戶籍系統中的字庫字數遠超民間電腦字庫的字數,但也存在生僻字的可能。
3、夫妻離異小孩由女方撫養或女方再婚,小孩需要改名。為便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長,經生父同意,可以為小孩改名改姓。
1、本人年滿16歲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游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2、本人未滿16歲時,需其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簿、戶口簿復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
3、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1、姓氏不能亂改。公民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姓氏原則上隨父姓或者母姓,有正當理由的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應該:
(1)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3)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2、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適用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3、改名要謹慎。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4、公民行使姓名權作為一項民事活動,不管是姓氏還是名字的選取,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