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現實生活中名字就是代表著個人的一個代號身份,很多人的名字聽起來并不是那么好念,所以想要去改名,這樣的話要經過什么手續呢?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于大家有幫助。
(一)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必須要本人去辦理,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大約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可取證明。
(二)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并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三)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鄉鎮)或居委會(街道)出具證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單位的,所在學校或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四)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市、區)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然后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成年人原則上說也是可以改名的。目前,公安機關接受成人改名是比較慎重的。成年人改名至少要符合以下三條: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后,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受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一律不予變更姓名)。
變更姓氏正當理由:
(一)因血緣關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二)因收養關系變更姓氏的;
(三)因涉外婚姻關系變更姓氏的;
(四)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五)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
(六)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一)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包括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二)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三)具體辦理流程: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由此我們可以得知的是,在兒童改姓名的時候,除了家長的出具的出生證明以及一些孩子本身所應該具備的證明一同去機關進行改名字的辦理。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改名字辦理流程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